中国重工在上交所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大船重工)原下属控股子公司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大船海工)于2019年1月被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进入重整程序。公司于近期收到大连中院送达的(2019)辽02破1-5号《民事裁定书》,根据大船海工重整管理人的申请,大连中院于2021年6月30日裁定批准大船海工重整计划、终止大船海工重整程序。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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