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App显示,8月4日,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其他一审行政判决书公开,原告为北京小米移动软件有限公司、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院认为,对比相关文件和本领域的公知常识,从而得到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本申请权利要求1-21不具备创造性。本案裁判结果为驳回原告北京小米移动软件有限公司、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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