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港股公司海底捞再次登上微博热搜。
网上流传的一段视频显示,10月19日,河南郑州的一位顾客去海底捞就餐时,发现一份72元的捞派脆脆毛肚,分量明显不足,后要求员工称重时发现规格约200g的毛肚实际只有138g,竟少了62g。
对此,该门店店长称:系员工备菜时操作失误导致,当天只有这一份菜品不合格。
“海底捞缺斤少两的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0、20条的规定,涉嫌欺诈消费者,侵害了消费者公平交易的权利。”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铭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据了解,当日,海底捞涉事门店店长表示愿对顾客损失三倍赔偿。不过当事人回应,不要一分钱不要卡,道歉解释清楚即可。
随后,海底捞也通过官方微博发文补充说明称:产品按要求摆盘后存放需在半小时内。顾客凌晨4点就餐,因员工提前摆盘后放入冻库保存,产品特性导致水分流失。属操作失误,已加强整改。
然而网友对于海底捞方面的回复并不认同。有网友认为,“在寒冷环境下生鲜的水分流失控制在3%左右,此次高达30%了,这是风干了吗”。也有网友表示,海底捞此番的缺斤少两,本质上来看或是“变相涨价”。
多位业内人士也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有些毛肚为水发毛肚,上菜之后静置状态下会有部分水量流失,但是比例在30%的确实少见。
海底捞方面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已于当天给顾客当面道歉,并支持顾客依法维权。
在赵铭看来,对于海底捞而言,除了传统意义上的向消费者赔礼道歉,赔偿损失,门店整改外,还应当出台一些新举措提振消费者对海底捞诚信的信息,比如:在每一个门店设置多台公平秤,供消费者对产品数量的称重,也可以在店内张贴奖励告知,发现食材缺斤少两的,可予以一定物质奖励等。“核心作用在于让消费者重拾对海底捞的信心。”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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