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ST康美债权人今日向财联社记者透露,根据本次通过的重整计划,每家普通债权人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的债权部分,*ST康美将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内全部清偿。其提供的方案截图显示,本次重整计划执行期限自重整计划获揭阳中院批准之日起至明年4月30日止。如未能在期限内执行完毕,则*ST康美方面需向揭阳中院申请延期。
(文章来源: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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