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1月14日向吉宏股份下发监管函。根据厦门证监局警示函,2021年度,公司累计向关联方采购广告服务1193.4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69%,但未及时履行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违规为股权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违规行为,公司于2021年8月分别以支付商品采购款和广告费的名义,为部分激励对象获取限制性股票提供财务资助,涉及金额1421.18万元。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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