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6月13日公告,公司及其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浙江阳光城拟与滨江集团及其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缤慕公司签署相关协议,将公司持有100%权益的杭州高光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转让给缤慕公司。本次股权转让的对价为14.98亿元,公司及目标公司原对中融信托负有的33.04亿元还款义务由缤慕公司承接。
上述交易完成后,公司子公司浙江阳光城将不再持有目标公司权益,缤慕公司持有目标公司100%权益和股权,从而间接持有永康众泰小镇项目开发主体金华虹光100%股权,同时缤慕公司将承担目标公司的所有债权债务。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