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龙公告,因大有控股有限公司与陈华仲裁一案已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生效裁决,大有控股未履行还款义务,经陈华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大有控股有限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执行通知书。本次可能被强制执行标的为大有控股持有的公司1400万股股份,占其所持公司全部股份的54.69%,占公司总股本的6.98%。
(文章来源: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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