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ST康得有关退市的表述被弱化
6月28日晚间,*ST康得(002450)披露公告称,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钟玉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需要指出的是,该份《事先告知书》是去年7月5日证监会下发的事先告知书的修改版。在这份修改版中,公司虚增利润的金额被减小,删除了“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表述,有关退市问题的表述也变得弱化。
首先,证监会去年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康得新存在虚增利润总额119亿元。但在最新的告知书中,康得新2015年-2018年虚增利润总额由119亿元下降至115亿元。尽管虚增利润金额下降,但违规性质依然严重,凡在2016年4月22日-2019年1月22日期间买入康得新并在2019年1月22日晚间依然持有的投资者可以将姓名、电话、交易记录发送邮件至jzqsp2016@126.com的邮箱参与由《金陵晚报》“易索赔”频道组织的索赔征集行动,并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其次,2019年版的事先告知书中,称公司未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情况。这一表述指向这样一个事实:康得新大股东康得集团利用与北京银行西单支行签订的《现金管理服务协议》,分别于2014年至2018年非经营性占用康得新资金65.23亿元、58.37亿元、76.72亿元、171.50亿元和159.31亿元。但在最新版中,改为“银行存款余额存在虚假记载”。
值得注意的是,最新的事先告知书中,有关“退市”的表述有所弱化。2019年的处罚事先告知书中,有关“退市”是这么说的:公司 2015-2018 年连续四年净利润实际为负,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三)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最新的告知书中,有关“退市”的表述是:公司存在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强制退市情形的可能性,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从“触及强制退市情形”到“触及强制退市情形的可能性”,表述是在弱化的。
(文章来源:金陵晚报)
更多精彩大盘资讯敬请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