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资本动态 | 因商誉减值不规范,鹏博士及其相关责任高管被监管关注
7月9日,因商誉减值测试不规范、部分信披不充分,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博士”,600804.SH)及其相关高管责任人被上交所监管关注。
信息显示,鹏博士主营业务为电信增值服务,主要从事互联网接入服务、数据中心业务及相关的互联网增值服务业务。
根据监管决定书显示,鹏博士2018年度存在商誉减值测试内部控制不规范的问题,其在认定包含长城宽带商誉所在资产组时,将非经营性资产负债项目一并纳入资产组核算。此外在对长城宽带商誉减值测试时,相关参数使用依据不充分,且采用的方法既不是公允价值—处置费用,也不是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法,不符合相关规则的规定。
另外鹏博士2018年度的商誉减值信息披露也不充分,其在2018 年年报中对“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仅披露了公司收购长城宽带产生商誉所在资产组的确认及商誉分摊情况,未披露其他商誉所在资产组的具体情况,也未说明收购长城宽带产生商誉所在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具体构成是否与购买日及以前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时所确定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一致;未详细披露对个人宽带业务资产组可收回金额采用可回收金额减处置费用进行预计时所使用的重要假设及其合理理由、关键参数;对收购电信通等单位形成商誉所在资产组的可回收金额当期及前期均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确定,但未披露前期所采用的折现率,不符合相关规则的规定。
此外,鹏博士还存在对外投资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的问题。
2017年6月2日,鹏博士对外投资1.35亿美元,投资项目为参与投资私募基金EXIMIOUS CAPITAL LP,投资金额占2016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约12.68%,达到了临时公告的披露标准。且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公司上述对外投资事项应当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但公司未就上述事项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也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17年6月29日才补充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对于以上问题,上交所认为鹏博士违法了多条准则规定,时任高管未能勤勉尽责,因此决定对鹏博士及公司时任董事长杨学平,时任财务负责人王鹏、李锦昆,时任董事会秘书陈曦予以监管关注。
(文章来源: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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