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鹏博晚间公告,公司收到债权人海之盈(广州)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简称“海之盈”)的通知书,海之盈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已向青岛市中级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预重整。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受理预重整的文件,申请人的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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