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中衡设计回复监管函,公司不存在以互动信息等形式代替信息披露、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误导投资者、风险提示不充分等不当行为。针对投资者提出的“元宇宙”的相关问题,公司的回复多次强调了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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