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去年十二月 ST抚钢(600399)遭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之后,就不断有投资者通过《金陵晚报》“易索赔”频道登记参与索赔。记者从律师处获悉,本周四沈阳中院将开庭审理投资者索赔案,这是此案的首次开庭。
连续八年造假
公司遭到投资者索赔源于此前的信披违规行为。证监会查明,抚顺特钢2010年至2016年年度报告和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的期末存货余额存在虚假记载。2010年至2016年度、2017年1月至9月,抚顺特钢通过伪造、变造原始凭证及记账凭证、修改物供系统、成本核算系统、财务系统数据等方式调整存货中“返回钢”数量、金额,虚增涉案期间各定期报告期末存货。2010年至2016年度、2017年1月至9月,抚顺特钢累计虚增存货1989340046.30元。
另外,抚顺特钢2013年至201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期末在建工程余额存在虚假记载,累计虚增在建工程1138547773.99元。证监会还查明,公司2013年和2015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期末固定资产余额,2014年至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的固定资产折旧数据,2010年至2016年年度报告和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的主营业务成本数据,公司2010年至2016年年度报告和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的利润总额数据均存在虚假记载。
证监会此前措辞严厉
尽管投资者的索赔结果有待法院审理,但此前证监会对此案行政处罚时措辞极为严厉。
证监会称,抚顺特钢自 2010 年至 2017 年连续多年存在信息披露有虚假记载的违法行为,其违法行为具有连续性、一贯性,且持续时间长,手段特别恶劣,涉案数额特别巨大,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致使投资者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
证监会指出,当事人赵明远作为时任董事长,严重未勤勉尽责;单志强、董事、孙启、张晓军作为时任董事长、时任总经理,知悉并参与指导上述违法行为,违法情节特别严重;王勇、姜臣宝作为时任财务总监,知悉并组织实施上述行为,违法情节较为严重。
证监会决定:对赵明远、单志强、董事、孙启、张晓军分别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对王勇、姜臣宝采取10 年市场禁入措施。自证监会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文章来源:金陵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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