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林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广核新能源投资(深圳)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签订框架协议,约定双方在2017 年-2019 年通过 EPC、 BT 模式,累计完成安徽地区 1GW 光伏电站项目合作。
点评
框架约定双方在三年内在安徽建设 1GW 地面/水面光伏并网电站项目、 分布式光伏屋顶电站项目,中广核认可作为收购的目标项目由安徽林洋负责光伏电站建设全流程,并最终采取 BT 方式出售给中广核。该合作方式充分利用了林洋丰富的光伏电站建设经验,有助于公司建设资金的快速回笼,降低电站运营风险,取得非常稳定的利润。
合作条款约定安徽林洋作为建设方的同时,亦可优先承接 EPC,按照中广核要求设计、施工,中广核安徽分公司根据项目进度向安徽林洋支付工程进度款,项目移交后,安徽林洋可依托智慧光伏云平台优先承接相关电站运维工作。公司在该建设和运维过程中可实现一定的总包收益和电站运维收益,并不断提升公司光伏电站 EPC 和云服务平台运维经验。
合作条款要求安徽林洋建设的光伏项目 IRR 不低于 11%,该要求高于普通光伏电站 IRR 指标主要源于 3 点原因:①公司光伏建设、运营以及组件制造经验非常丰富,将有效保障光伏电站在建设和运营过程当中的效率;②公司N 型单晶双面电池 18 年将实现规模量产,高效电池的使用会提升电站发电效率。③公司智慧光伏运维云平台可提升人工效率,并通过对电站的性能实时检测大大提升了电站的安全运营时间。
盈利预测与投资建议
公司“智能、节能、新能源”三大业务战略清晰。存量光伏运营业绩进入大规模确认期, 17-19 年均 500MW 增量光伏装机将确保光伏运营业绩持续性抬升。预计公司 17-19 年净利润分别为 7.35 亿、 9.27 亿、 10.97 亿,对应EPS 分别为 0.42 元、 0.53 元、 0.63 元,继续维持买入评级,目标价 9.54。
风险提示
电表增长不及预期;光伏制造业务盈利不及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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