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能源、广汇汽车、广汇物流同时公告,控股股东广汇集团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相关事项涉及未按规定履行要约收购义务被立案。经与控股股东核实,相关事项系2015年广汇集团重组原大洲兴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过程中,与其原实际控制人陈铁铭之间发生的股权纠纷事宜,属广汇集团历史行为,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不受任何影响。
(文章来源: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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