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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被多名牛散盯上 凤形股份如今又筹划易主
发布时间: 2023-11-07 0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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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形股份(002760)

  11月6日,凤形股份公告称,控股股东泰豪集团拟协议转让23.28%的公司股份。完成交易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西部铟业,实控人变更为徐茂华。

  凤形股份2015年6月在深交所上市,从2018年底开始逐步易主泰豪集团,之后实施了各种资本运作,但是2023年第三季度受累于并购标的,计提商誉减值导致亏损。

  在此次筹划易主前,凤形股份受到多名牛散关注,被称为“华北第一操盘手”的李卫卫也参与操纵股价,最终均被监管予以重罚。

  对于此次易主效果,凤形股份提及将助力转型。前提是,泰豪集团作为股份出让方,还需将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解除质押。

  交易面临股份质押问题

  11月2日,凤形股份收到通知,公司控股股东泰豪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江西泰豪,已经与西部铟业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泰豪集团拟协议转让2514.29万股凤形股份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目前凤形股份总股本的23.28%,转让价款6.54亿元。

  在此次股份转让前,泰豪集团持有凤形股份23.28%的股份比例,江西泰豪持有18.51%的股份比例,二者凭借累计持股比例41.79%掌控凤形股份。

  按照要求,泰豪集团应在凤形股份公告上述交易事项后15日内,将交易涉及股份全部质押给西部铟业,西部铟业应当给予必要配合。

  不过,泰豪集团需要先解除相关股份质押。

  截至11月6日,泰豪集团质押了1885.63万股凤形股份的股份,占目前凤形股份总股本的17.46%。

  9月28日,凤形股份公告称,未来半年及一年内,泰豪集团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1885.63万股,占目前凤形股份总股本比例的17.46%,对应融资余额1.99亿元。

  凤形股份公告称,泰豪集团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主要包括生产经营收入、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投资收益、自筹资金等。

  公司官网显示,泰豪集团是江西省和清华大学“省校合作”推动下,在江西南昌设立的高科技公司,旗下A股公司为泰豪科技、凤形股份。

  泰豪集团大比例质押凤形股份的股权,或与此前加杠杆入主有关。

  凤形股份2015年6月11日登陆深交所,原实控人在2018年11月份便筹划逐步转让控制权给泰豪集团。

  泰豪集团入主凤形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其中,自筹资金来源为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高新支行专项融资借款3亿元,贷款基准利率上浮47.37%。

  有利于推动转型?

  凤形股份公告称,从行业资源、产业协同与未来发展角度,此次股份协议转让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夯实主业、提升业绩、推动转型。

  凤形股份主营业务之一为高铬球磨材料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应用于矿山、水泥行业。

  西部铟业作为拟入主方,主营固废资源综合利用,2022年净利润461.97万元,截至2022年底净资产为负。

  西部铟业此次收购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其中,自筹资金3.6亿元,拟通过向银行申请并购贷取得。

  自有资金2.94亿元,主要是西部铟业股东广东华鑫金属资源有限公司增资款。截至11月5日,2.4亿元增资款已全部实缴到位,西部铟业注册资本增至2.5亿元)。

  西部铟业的股东可追溯至华鑫茂集团,总部位于广东佛山,前身为2002年成立的广东中钜金属资源有限公司(下称“广东中钜”),2021年11月注册成立华鑫茂集团。

  华鑫茂集团主要从事有色金属贸易、采掘和回收行业,在矿山行业积累了大量客户资源,2022年营收215亿元,获得2023年广东省民营企业100强第62位。

  8月28日,华鑫茂集团与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华鑫茂集团董事长徐茂华表示,公司以贸易起家,逐步转型,初步形成“科、工、贸”一体两翼发展态势,在绿色新兴领域有资源和技术优势。

  徐茂华此前在A股已有动作。2016年12月24日,西藏珠峰公告称,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青海珠峰锌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出售给华鑫茂集团的前身广东中钜,转让价款为6084.62万元。

  天眼查显示,青海珠峰锌业有限公司更名为青海华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成为华鑫茂集团二级全资子公司。

  警惕股价异动

  凤形股份此前多次被资本方操纵股价,相关人士也遭到了监管的处罚。

  9月22日,证监会官网披露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5年至2017年,罗山东通过“罗山东”等118个证券账户,影响凤形股份等16只股票交易价格和交易量,从而不当获利。

  其中,罗山东在2016年8月19日至12月8日,使用其控制的“罗某健”等53个账户,通过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通过连续交易、对倒交易等手段,在凤形股份获利2103.82万元。

  证监会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决定没收罗山东违法所得6898.83万元,并处以6898.83万元罚款。

  此外,“华北第一操盘手”折戟凤形股份。

  7月14日,证监会官网披露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时任凤形股份副董事长、总经理陈维新,为确保凤形股份的非公开发行项目顺利实施,在公司股价低于发行价时,联合操盘手李卫卫、朱一栋等人,合谋操纵“凤形股份”股价。

  结果是,上述操纵股价失败,亏损超3亿元。

  公开资料显示,李卫卫此前被称为“华北第一操盘手”,在参与操纵凤形股份的股价之前,已被证监会终身市场禁入。

  证监会认为,陈维新等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所述的操纵证券市场行为,实施相应处罚。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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