杉杉股份12月8日公告,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杉杉控股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22023009号),因杉杉控股涉嫌收购人未按规定履行义务,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杉杉控股立案。
本次立案系针对杉杉控股与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立案调查期间,杉杉控股及相关人员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公司也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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